上海16岁男孩手臂上文了一条大蜈蚣,其父起诉文身店(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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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男孩花费1150元,在手臂上文了一条巨大的蜈蚣,父亲为此将文身店诉至法院。
如果未成年人自愿文身,文身店是否需要承担责任?3月1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于诉前化解了这样一起未成年人文身服务合同纠纷。
为彰显个性,16岁男孩主动文身
上海金山法院介绍,2023年10月19日,16岁的小杜通过同学介绍,在金山区某镇上的一家文身店,花费1150元进行文身。
为了彰显个性,小杜选中了一个蜈蚣图案,几个小时后,长长的蜈蚣便在他的小臂和手背上安了家。但事后,小杜觉得蜈蚣图案似乎与效果图相差甚远,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行为,要求店家退款,却未得到回应。
回家后,小杜父母严厉教育了小杜。文身已经形成,想要清洗需要通过激光等医疗方式进行去除,费用高昂且需多次清洗,效果不佳,也难以完全复原。
数万元的清洗费用对小杜父母来说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小杜向金山区消保委投诉,金山区检察院支持起诉,后小杜的父亲杜先生将文身店诉至上海金山法院。
原告认为,小杜文身时系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并接受文身店提供的大面积文身服务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其年龄、认知能力以及心智成熟状况,且事后其法定代理人未予以追认,被告应当退还文身费用1150元并赔偿清洗文身费用2万元。
被告辩称,小杜来店内自称19周岁且自愿文身,自身经营行为并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并表示不愿赔偿清洗文身费。
多方携手共治,当场履行事结案了
上海金山法院“解纷直通车”平台收到调解员的纠纷登记信息,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形成“法院+检察院+消保委”三方配合联动机制。平台指导法官王丽娜从保护未成年人权利角度出发开展调解工作。
王丽娜首先询问小杜的意见,“我不是很愿意清洗文身,皮肤也很难复原”,小杜断断续续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不过对于是否清洗文身,小杜的父亲有着不一样的想法。“无论如何都要清洗掉,这对他未来发展有严重影响!”小杜父亲非常坚决地表示。
在开展多轮的释法说理工作后,文身店经营者虽认识到了违规给未成年人小杜文身的行为是错误的,但2万元的清洗费用对于文身店的经营状况来说无法承受。
双方僵持不下,调解陷入“僵局”。王丽娜开展“背对背”调解。一方面与原告小杜的父亲说明,作为小杜的法定代理人,其没有尽到教育义务,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一部分责任;另一方面向被告文身店经营者指出,给未成年人文身,这不仅侵犯未成年人的权益,更是明令禁止的行为,有违行业的规范和操作。2万元清洗文身费是辖区内私立医院专家的报价,与市场价存在一定偏差,但正规清洗文身价格不便宜且需承受多次清洗的痛苦。同时,消保委工作人员告知被告清洗文身场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市场价格情况,从专业角度释明文身清洗的难度。
经过调解,小杜父亲表示,相对于两万元,他们更需要被告对此事的态度,孩子一时冲动,作为父母本身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愿意放弃一部分主张。文身店经营者在轮番沟通后,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小杜带来的不利影响,愿意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文身清洗费。
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担包括文身费、清洗费共9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当场履行。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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