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费用报销
1产检费用报销是什么意思
产检也就是产前检查的意思,也叫做围产保健。
孕妇做产检可以及时了解孕妇身体情况及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保障母亲和胎儿的健康和安全,做到优生优育。
产检费用就是产检时候产生的费用,包括孕妇的检查和胎儿的检查。
从怀孕开始到孩子出生,到医院做检查的每一项费用都属于产检费用。
报销的意思就是说花的费用,可以拿到相关部门或单位申请补贴和资金的返还等。
所以产检费用报销的意思就是,根据花费清单发票,向相关的部门提出产检费用的报销,也就是报销相关的产检费用的意思。
2产检费可以报销吗
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
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而没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3产检费用的报销流程
以广州为例,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而在上海,符合生育保险条例的妇女生育后,可以到指定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产检时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5产检费用报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 报销所需材料:
1、 产前检查:
(1)生育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收据、处方(有药费的收据必须有处方)
2、生育住院:
(1)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住院收费专用收据、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
(4)由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2、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
3、费用报销申请表认真填写;
4、自然流产不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
5、费用报销申报表请加盖公章;
6、外地户籍有生育险无生育服务证的请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7、报销在北京以外地区分娩的住院费用除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两个证明:一是由单位出具的在外地生育原因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是由外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和医院等级证明。
【#产检费用报销#】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